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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条件和专业

来源: 时间:2023-07-21 09:52:01

一、专业条件

  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下设新材料与能源、光科技、仪器仪表3个学科组。

序号

学科组

专业

1

新材料与能源

金属和合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合成材料、材料测试评价共性技术和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常规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

2

光科技

探测照明和能源、先进制造与分析测试、先进材料

3

仪器仪表

仪器仪表、自动测控与智能制造技术(包括各类仪器仪表、科学仪器、智能精密检测仪器、分析仪器、电工仪器、测控系统及相关器件、部件、装置)

 二、学历、资历要求

  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及以上;

  2.理工类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近两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理工类相关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受聘助理工程师工作满四年,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后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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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称评审服务区域:上海。